当前位置:首页 > 最新资讯 > 正文

广东抽检中小学生校服 25家企业的61款不合格

校服被形象地称为中小学生的“第二层皮肤”,其质量关系到学生的健康成长,式样影响学生的形象和气质养成。近日,记者从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官网获悉,该局联合省教育厅发布《关于2021年广东省中小学生校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告》,对115家企业生产的501款中小学生校服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的结果显示,25家企业生产的61款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有:产品使用说明(标识)、纤维含量、绳带要求、pH值等。

检验甲醛含量等13个项目

依据《广东省中小学生校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本次共对115家企业生产的501款中小学生校服产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涉及21个市以及浙江、福建、湖南等3个省32家生产企业。

本次抽查重点对中小学生校服的产品使用说明(标识)、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耐(皂)洗色牢度、耐光色牢度、绳带要求等1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检验,发现25家企业生产的61款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有:产品使用说明(标识)、纤维含量、绳带要求、pH值等。

责令停止生产销售问题产品

对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生产者以及销售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相关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查的相关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

一是责令生产者停止生产、销售同一监督总体产品,对库存产品进行全面清理,对已售出产品予以限期改正并主动公布相关信息;二是通知本省的同一产品销售者停止销售或依法处置同一监督总体产品;三是整改后拟重新上市销售的产品,需更换产品包装或者作出产品合格承诺标示;四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承诺整改合格的产品实施定期跟踪抽查;五是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者、销售者记入质量监管信用档案,实施信用分类监管。

通告中涉及的不合格产品标称生产单位和有关销售者应及时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主动采取下架或者其他措施依法处置不合格产品,维护产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并将处置情况报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规范

广东:选用校服应和家委会沟通

今年初,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废止广东中小学生校服管理意见,以促进市场采购领域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广东为何废止中小学生校服管理意见?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广东省曾下发文件,要求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广东中小学生校服管理意见中“确定5家以上(含5家)校服生产企业”等规定不符合文件要求,按法定流程予以废止。

学生自愿购买校服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各地要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省的有关要求,构建公平公开、规范有序的校服选用秩序,不断提升校服管理工作水平,确保校服质量安全。

广东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如何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省的有关要求?

早在2015年6月,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学校应在深入论证和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选用校服。选用校服的学校要加快建立以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具体选用、采购工作。要健全工作机制,实行信息公开,吸收专业组织和人员意见建议,不断提高校服选用采购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学生自愿购买校服,允许学生按照所在学校校服款式、颜色,自行选购、制作校服。

在合同中标明校服执行标准

该意见还指出,采购单位在进行校服招标采购时,要在合同中标明校服执行标准。生产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组织生产。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相关指标要求。严禁不按标准生产和采购校服的行为。

广州:校服双送检

今年3月,《广州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重新修订印发,对校服“双送检”制度的送检主体、各监管部门监管职责等作了明确的规定。同时,《办法》还强调,学校应结合实际深入论证,并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后确定是否选用校服。

校服检验费不得向家长收取

《办法》适用于广州市各市属、区属中小学校(含普通公办、民办中小学、中职学校及技工院校),并明确校服实施“双送检”制度,即供货企业与采购单位实行“双送检”。

一是校服生产企业将其自行采购的校服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出厂前的校服成品主动送检,并取得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二是学校、主管的教育部门或其指派的专门机构应结合实际,将一定数量的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检验费由送检单位自行承担,不得向家长收取。

《办法》还对校服选用制度、设计原则、采购形式、质量标准、监管机制等进行了明确,进一步规范了广州市的校服管理,对确保校服品质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如各学校负责本校校服管理工作的组织及实施,对校服的选用、采购、质量等进行管理和监督。学校设立校务监督委员会的,校务监督委员会应加强对校服选用、采购、质量等的监督。校服管理应体现规范性、科学性、公开性以及专业性。

校服款式一经选定应保持相对稳定

《办法》尤其强调,学校应结合实际深入论证,并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后确定是否选用校服。选用校服的学校应建立以学校、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并就校服选用、采购及售后服务等制定具体细则。本市校服设计应考虑本地气候、青少年身体特点、学校各类活动的需要等因素,注重校服面料、功能、款式,引导专业设计人员或学生参与校服设计。

校服设计应逐步健全推荐评议制度,听取学生、家长、社会各方意见,搭建和营造专业引领、多方参与、机制灵活、鼓励创新的平台和氛围,整体提升本市中小学生校服着装水平。

焦点

学生该不该天天穿校服?

近日,新教育研究院院长、成都市武侯实验中学原校长李镇西,在网上发表了文章《学生该不该穿校服》。他认为,学生天天统一穿校服,抹杀了个性,校园不该只有一种色彩。这番话在网上引发争论。

不赞成

反对学生天天穿校服

新教育研究院院长、成都市武侯实验中学原校长李镇西:荣誉感与归属感,哪只是源于校服?对学校的感情,主要是源于学校老师的爱、精湛的课堂教学和整个学校从校长到老师到普通员工以及同学之间和谐关系,还有班级、学校开展的各种活动……

我反对以纪律的名义规定每天必须穿校服,并不绝对反对在某些时候某些场合要求学生穿校服——比如每学期的开学典礼、散学典礼、毕业典礼、运动会、升旗仪式、代表学校外出参赛以及其他需要仪式感的场合。

五彩斑斓也是一种美

南京市考棚小学校长袁塞:适当鼓励孩子们穿自己的衣服,整齐划一是美,五彩斑斓也是一种美。世界是多元的,应当鼓励孩子们拥有自己的审美能力和审美标准。当然在升旗这样特殊的仪式上,我们要求孩子们穿校服,这种“仪式感”和审美能力同样重要。在户外郊游活动时,建议孩子们穿校服,因为校服像是他们的“保护色”。

赞成

个性化并不通过外在体现

南京市瑞金路小学校长周锋:同学们天天穿校服的好处在于两个“增加”和两个“减少”:一是增加学校归属感与自豪感,让同学们认为“学校是我的荣耀”;二是基于校园文化建设的需要,校服设计中体现了校园的文化和符号,潜移默化中,增加了同学们对学校的认知;两个“减少”在于营造人人平等的氛围,减少了同学们攀比的渠道,同时也减轻了部分家庭的经济负担,让他们不需要为孩子的服装问题担忧。校服就是件衣服,同学们穿着校服也可以在学习生活中尽情展示他们的风采。

统一穿校服很有必要,可加强设计

江苏省家庭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南京师范大学道德教育研究所博士殷飞:统一穿着校服,打破了贫富差距和阶层的差异,避免同学之间相互攀比或歧视;其次校服本身也体现了学校的一种精神风貌,是学校和学校之间的不同文化的一种体现。校服本身就是儿童青少年精气神的一种体现。

支招

选购校服到正规销售店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家长:选购中小学生校服产品时,建议到正规的销售点购买,并注意以下事项——

购买时注意其使用说明(标识)上标明的信息是否完全,各项内容是否清晰明确。对于14岁及以下儿童穿着的校服,其使用说明上应标明GB31701及符合的安全技术要求类别。

谨慎选购有绳带或绳圈的校服产品,以免玩耍时被勾挂住,造成勒伤、绊倒、窒息等危险。

选购时查看校服各个主要部位的缝制线路是否顺直、牢固,面料质地是否紧密,以免引起拼接缝处的脱开而影响穿着牢度。

新买的校服应充分洗涤后再使用。因为洗涤后,可以洗去大部分校服上的“浮色”,同时可改善pH值,更好地保护人体皮肤,并且洗去织物中残留的游离甲醛等,确保学生穿着安全。

统筹:杨存海 易福红

采写:南都记者 董晓妍 梁艳燕 朱鹏景 郭毓玲 南方日报记者 吴少敏 钟哲 综合: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央视新闻、扬子晚报、法制日报、中国网https://www.sohu.com/a/502822442_161795?scm=1007.40.0.0.0&spm=smpc.ch25.fd-news.22.1637646891490t4gKkSW


相关文章:

文章已关闭评论!